因工丧失工作能力程度等级鉴定
项目名称 | 因工丧失工作能力程度等级鉴定 |
许可依据 | 《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渝府发[2004]63号) |
办理程序 | 本人申报→审核→办理→结论 |
申报材料 | 工伤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:①《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丧失工作能力程度等级鉴定申请表》;②《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决定书》;③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免冠照片1寸3张;④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、诊断证明、检验报告等资料;⑤法规、政策规定或工作能力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 |
承诺时限 | 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 |
承办科室 | 社会保障科 |
联系电话 | 52299168、52299169 |
办理结果 | 下达“鉴定结论通知书” |
收费标准 | 1、初次鉴定费(委托鉴定)200.00元/案例; 2、最终鉴定费750.00元/案例。 |
收费依据 | 渝价[2005]41号、渝价[2008]100号 |
备 注 |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。 |